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弱勢病患權益促進會 補助單位:台塑企業暨王詹樣公益信託 一、宗旨 為鼓勵罕見疾病病患在學業、才藝、服務等方面能夠精進發展,協助他們在學習的路上更加順遂,發揮自己的特長,或能以自身生命經驗幫助及啟發他人,進而達到自助而後人助的精神,因此特別設置本獎助學金。 二、申請資格及辦法 為本會服務罕見疾病病類之病友,並登記為本會螢火蟲家族會員者(罕見疾病病友得隨時申請入會)。今年共有九類獎項,一人限擇一類獎項申請,若曾獲得基金會的獎助學金,兩年內不得重覆申請該獎項,唯【奮發向上助學金】可隔一年及【金榜題名獎學金】可不受年限之限制。 例如:曾於 109 年獲得【認真負責獎學金】,需於 112 年才可再申請同一獎項;曾於 109 年獲得【奮發向上助學金】,則可於 111 年再次申請同一獎項。 ※初次申請者務必檢附診斷證明書。 ※所有表單請拉至本網頁最下方下載。 (一)奮發向上(清寒)助學金 資格:領有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且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達70 分以上者,每戶以申請一位為限。申請者需為小學以上學生(含)。 名額:共計 40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助學金 10,000 元。 具備文件: 1 、 獎學金申請表( A 版) 2 、 申請者自傳 3 、 推薦函一份(學校師長或相關人員,不得為親屬) 4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小學以下免附) 5 、 生活照片一張(僅供獎助學金手冊之用) 6 、 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7 、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單正本(或上下兩學期之成績單正本) (若成績為等第者,請提早於學期結束前向學校申請原始分數之成績) 8 、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並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文件提供不全者,本會保有最後審查之權利。 註 1 :若此申請人數超出預計名額,則以第一次申請此獎項者優先獲選。 註 2 : 109 年獲此獎項者,今年度不得申請本獎項。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 資格:學業成績表現優異之罕病病友。 * 國小組: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 90 分以上。 * 國中組: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 高中(職)組: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 * 大專組: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 碩博組: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名額: * 國小組:共計35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 5,000 元。 * 國中組:共計30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 6,000 元。 * 高中(職)組:共計30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 6,000 元。 * 大專組:共計30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 10,000 元。 * 碩博組:共計10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 10,000 元。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 A 版) 2 、申請者自傳 3 、推薦函一份(學校師長或相關人員,不得為親屬)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小學免附) 5 、生活照片一張(僅供獎助學金手冊之用) 6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單正本(或上下兩學期之成績單正本) (若成績為等第者,請提早於學期結束前向學校申請原始分數之成績) 7 、相關參考文件(如:獎狀) 8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並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文件提供不全者,本會保有最後審查之權利。 (三)認真負責獎學金 資格:礙於疾病狀況影響學習成果,但卻樂於助人、認真向學、積極參與社會服務,並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罕病病友。申請者需為小學以上學生(含)。 名額:共計 35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 5,000 元。 註:曾經獲獎成績優良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此獎項。並以未得過此獎項者為優先獲選。 具備文件: 1 、 獎學金申請表( A 版) 2 、 申請者自傳 3 、 推薦函一份(學校師長或相關人員推薦,不得為親屬推薦,需記載認真向學、熱心助人或參與社會服務之具體優良事蹟,如有相關證明獲獎狀,例:志工服務證明,請一併提供。) 4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小學以下免附) 5 、 生活照片一張(僅供獎助學金手冊之用) 6 、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並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文件提供不全者,本會保有最後審查之權利。 (四)傑出才藝獎學金 資格:具特殊才藝之罕病病友(如:樂器演奏、繪畫創作、演說寫作、運動傑出等),不限在學學生。 名額:共計 40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 5,000 元。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 A 版) 2 、申請者自傳 3 、推薦函一份(學校師長或相關人員,不得為親屬) 4 、生活照片一張(僅供獎助學金手冊之用) 5 、個人才藝作品(如:繪畫作品至少提供一幅 8 開實體作品、影音光碟等) 6 、相關文件(如有代表參與比賽或公開表演之證明或獎狀等,請務必一併提供,並以近 2 年資料為主,將作為評選之重要參考) 7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並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文件提供不全者,本會保有最後審查之權利。 (五)病友進修助學金 資格:於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8 月 31 日期間,職業訓練或為了取得相關證照、升學及國家考試補習之進修者,或出國遊學及國際交換學生者。 名額: 職業訓練或取得相關證照、升學及國家考試補習之進修者,共計 10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助學金 5,000 元。 出國遊學及國際交換學生者,共計 5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助學金 10,000 元。 具備文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 A 版) 2 、申請者自傳 3 、推薦函一份(學校師長或相關人員,不得為親屬) 4 、生活照片一張(僅供獎助學金手冊之用) 5 、申請人進修或研讀之政府辦理或立案進修單位相關證明文件之課程表、上課證及付款收據等,並請註明進修期間。申請人出國遊學或國際交換學生者,請提供學生證、就學證明、成績單等,並請註明遊學或國際交換學生期間。 6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並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文件提供不全者,本會保有最後審查之權利。 (六)金榜題名獎學金 資格:於 109 年 9 月 1 日至 110 年 8 月 31 日考上各大學、研究所、國家考試、專業技術考試(乙級以上)之罕病病友。 名額:共計 45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 8,000 元。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 A 版) 2 、申請者自傳 3 、生活照片一張(僅供獎助學金手冊之用) 4 、學生證、入學通知單、考試及格通知書、證照正反面影本(擇一) 5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並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文件提供不全者,本會保有最後審查之權利。 (七)罕病子女獎學金 資格:罕病病友之子女學業成績表現優異者。凡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國小生達 90 分以上,國高中(職)生、大專生、碩博士生達 80 分以上即可申請。一名病友以推薦一名子女申請為限。 名額:共計 30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 5,000 元。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 B 版) 2 、申請者自傳 3 、推薦函一份(學校師長或相關人員,不得為親屬) 4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單正本(或上下兩學期之成績單正本) (若成績為等第者,請提早於學期結束前向學校申請原始之分數成績) 5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小學免附) 6 、生活照片一張(申請人與罕病父母之合照,僅供獎助學金手冊之用) 7 、其他相關參考文件(如:獎狀) 8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並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文件提供不全者,本會保有最後審查之權利。 (八)友善扶持獎學金 資格:罕病病友的同學、師長、同事、朋友及通用計程車司機等(親屬除外),曾具體協助病友奮發向上,勇敢克服困難等事蹟,由病友負責推薦報名,如推薦申請者兩名(含)以上並獲錄取者,則由申請者均分獎金,不限在學學生。 名額:共計 35 名(組),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每名(組)獎學金 5,000 元。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 B 版) 2 、推薦函兩封(罕病病友推薦及其他師長同學朋友推薦,並詳述具體事蹟,例:協助病友) 3 、生活照片一張(申請人與罕病病友之合照,僅供獎助學金手冊之用) 4 、其他相關參考文件 5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並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文件提供不全者,本會保有最後審查之權利。 註:此獎項之「申請者」為受推薦的同學、師長、同事、朋友等,非病友本人或親屬。並需於推薦函上詳述幫助病友之具體事蹟。 (九)國際進修獎學金 資格:至國外攻讀研究所以上學位之傑出罕病病友(不包含短期交換學生及短期遊學) 名額:共計 3 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每名獎學金 30,000 元。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 A 版) 2 、申請者自傳 3 、推薦函一份(學校師長或相關人員,不得為親屬)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就學證明 5 、生活照片一張(僅供獎助學金手冊之用) 6 、109 全學年度總成績單正本(或上下兩學期之成績單正本) (若成績為等第者,請提早於學期結束前向學校申請原始分數之成績) 7 、相關參考文件(如:獎狀) 8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並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文件提供不全者,本會保有最後審查之權利。 三、申請日期 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110 年 8 月 16 日(一)截止收件。資料不齊者可先送件再行補件,補件時間至 110 年 8 月 31 日(二)為止,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程序 (一)於活動公告期間,可向本會病患服務組張社工洽詢(分機 167 ),或至本會網站 (www.tfrd.org.tw)查詢相關辦法及下載申請表格。 (二)申請者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以 A4 格式提供。文件備妥後,請寄「罕見疾病基金會病患服務組」收,並於信封右上角註明「申請 2021 罕見疾病獎助學金」字樣。 五、評審程序 (一)由本會就申請人提供之各項證明文件進行初步查核。 (二)初步查核之後,將邀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遴選。 六、頒獎 得獎評定後,將於本會網站公告,並於 110 年 11 月 20 日(六)進行公開頒獎典禮。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恕不主動退還,需退還文件者請於資料表上勾選或來電索取,申請人資料本會將予以嚴格保密。請詳填本會申請表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審查文件如查有填寫不實或缺件情形,將不受理申請。 (二)本會審查委員依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請申請人配合本會之家訪或電訪審查。 (三)如符合資格之報名者過多,將由評審依獎助精神擇資格較符合且未接受過獎助者為優先錄取。 (四)為方便後續撥款作業,請優先提供「郵局」存簿帳號。 八、洽詢方式 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電話:( 02 ) 2521-0717 轉 167 張毓宸社工師 Mail :ps02@tfrd.org.tw 傳真:( 02 ) 2567-3560 地址: 10450 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 20 號 6 樓 |